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5/12/23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按程序公开招录。

二、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无负主要责任的重要交通事故记录,无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情况。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3日(含)之后出生),具备正常履职的健康身体,无妨碍从事驾驶的疾病,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能够适应弹性工作时间。建议男性报考。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1类驾照,具有10年以上实际驾龄以及良好的驾驶技能,熟悉车辆管理和调度。实际驾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

(四)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及执行力;能够从事行政后勤辅助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有过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记录、吸毒记录、饮酒驾驶记录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车辆驾驶实际操作测试和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至公司指定邮箱(zhaopin@hfgt.cn)。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00至12月31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须以附件方式上传应聘者本人身份证、一寸蓝底近照、机动车A1类驾驶证原件扫描件、10年以上实际驾龄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材料(附件2)、交管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交通事故相关证明或12123平台查询打印的安全驾驶记录相关证明(含详情)。

应聘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二)车辆驾驶实际操作测试和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车辆驾驶实际操作测试环节,依据车辆驾驶实际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参加车辆驾驶实际操作测试环节人数不足3人等原因导致面试入围比例不足3:1的,按照实际面试入围人数为准)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车辆驾驶实际操作测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后为总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的车辆驾驶实际操作测试和面试的合成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并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若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根据驾龄、安全记录等综合研究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考生本人自体检之日起的10天内无法完成规定的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医院无法出具最终体检结论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车辆驾驶实际操作测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网站(https://www.hfgxt.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岗同酬,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1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与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空缺数1∶1的比例,在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递补有效期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之日起的30天内。

考试咨询联系:0551-65361072

监督电话:0551-65313548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承诺书


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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